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要更好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要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