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中央驻闽企业党委:
为贯彻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体部署,促进省直机关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持续推进健康机关建设。经研究,省直机关工委、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定于2020年10—11月举办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线上项目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身进机关•助力新福建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体育局、省总工会
承办:省直工会、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工委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上旬—11月下旬
四、参加对象和报名方式
1.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或工青妇组织关系隶属省直工会、省直团工委和省直妇工委的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干部职工均可参加;
2.以厅局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受理厅局直属单位单独报名参赛。
五、比赛项目和方式
1.比赛设四项个人项目:(1)健身气功八段锦;(2)简化24式太极拳、综合42式太极拳;(3)跳绳;(4)俯卧撑。
2.“比赛项目具体规程”不另发纸质,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福建机关党建网(www.fjdj.fjsen.com)或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下载,根据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六、有关事项
1.参赛的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机关党委总负责,直属(机关)工会具体组织实施,共青团、妇女组织协助配合。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选拔赛,从中筛选参赛选手。
2.组织参赛所需经费,由各单位直属(机关)工会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规定给予保障。
3.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下一步如组织现场竞赛,将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竞赛组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联系。联系人:丁玲(省直工会),电话:87614478;吴安胜(省体育局群体处),电话:88017881。
附件:1.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2.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线上展演赛规程总则
3.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总工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一、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董建洲(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林作明(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文清(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刘用通(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唐佑明(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月兴(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省直工会主席)
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一)竞赛部
主 任:苏德新
副主任:吴安胜
(二)资格审查部
主 任:方秋娥
副主任:丁 玲
(三)财务保障部
主 任:朱耀明
副主任:陈 玲
(四)赛风赛纪督查部
主 任:吴建芳
副主任:李 超
(五)宣传部
主 任:陈佩亮
副主任:廖美样
附件2
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线上展演赛规程总则
根据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总体部署,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制定本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直机关团工委、福建省直机关妇工委
三、参赛办法
1.以省直厅局和其他省级机构为单位组团。各组团单位负责本团运动员的选拔、组队、报名、参赛等工作。
2.各项目参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3.各项目运动员须统一服装,有特殊要求的按单项展演赛规程要求执行。
4.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组委会工作机构联系沟通本单位赛事等具体事宜(各单位联络员的姓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随同报名表上报,以便联系)。
四、参赛人员资格
1.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或工青妇组织关系隶属省直工会、省直团工委和省直妇工委的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含签订劳动合同至2020年6月31日满6个月的劳务工、派遣工)均可参赛。临时借用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赛。
2.2019年12月31日之后退役的运动员和现职运动员、教练员不得报名参赛;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赛;不得从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赛。
如发现不符合资格人员参赛,即取消该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参赛单位不得参与“优秀组织奖”评选。
3.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符合参赛条件的身体健康人员。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
五、视频要求
1.比赛视频由单位统一录制,视频格式为mp4格式,像素不低于1080*720。
2.报送的视频必须为原视频,不能修改剪切,一旦发现作弊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励办法
1.各比赛项目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名额按项目参赛人数30%录取,获奖人员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见附件3)。
七、其它事项
1.裁判、仲裁、赛事监督由主办单位共同商定。
2.奖杯、奖牌、获奖证书和各种证件由主办单位统一设计、执行单位制作,组织奖牌匾由主办单位设计制作。
3.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为鼓励各单位组织好各项参赛工作,特定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如下:
1.凡报满四个参赛项目的单位均可参加评选,有厅级干部参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2.认真执行规程总则和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
3.代表队和参赛人员树立良好的赛风,发扬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的运动精神。
4.遵守比赛规定,不弄虚作假。
5.文明参赛,体现参赛人员的良好体育道德风尚。
6.自觉树立“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展示”的正确参赛观,集体观念和大局观念强。
7.严格执行第八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中“参赛人员资格”有关规定,违反此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
8.由各项目竞委会推荐,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