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企事业单位直属(机关)工会:
接福建省总工会通知,2017年春节前后,省总工会将举办全省职工才艺网络评选展播活动,并从本月开始至12月底征集职工网络节目和企事业单位的厂歌、校歌、院歌等。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职工才艺网络评选展播的通知》(闽工办[2016]6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踊跃参与活动。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分别推荐1个以上的节目报送至省直工会宣教部。
联系人:黄碧辉 电话:87553297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6年11月1日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职工
才艺网络评选展播的通知
(闽工办〔2016〕68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为推进职工文化建设,交流pg电子娱乐试玩的文化、展示职工风采,激励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建设新福建,省总工会定于2017年春节前后举办全省职工才艺网络评选展播(即:2017年福建省职工网络春晚)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
二、征集项目
(一)全省“十佳”职工网络节目: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格调高雅。形式不拘,如相声、小品、口技、魔术、歌舞、戏曲、时装秀、器乐、武术等,不限个人或集体表演。
(二)全省“十佳”企业之声:企事业单位的厂歌、校歌、院歌,要求主题鲜明、曲风朴实,富有时代感和较强的感召力。
三、活动安排
通过组织发动、媒体宣传、征集节目、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和程序,评选和网络展示职工才艺节目。
征集时间:10月—12月
初选时间: 12月底
评选投票:2017年1月1日—15日
评委评选: 2017年1月中旬
网络展播:2017年1月中下旬起
四、征集要求
(一)节目征集采用各设区市工会(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下同)、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集体选送节目和职工个人、企业或有关团体单独报送相结合方式。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推送节目不少于6个(每个项目各3个),并刻录光盘、填写节目推荐汇总表。
(二)选送节目的主要演员身份必须是企事业单位职工。报送节目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三)每个节目时间一般限定在5分钟之内,相声小品可略延长但不得超过8分钟。节目可使用手机、相机、dv等设备进行拍摄。视频格式限定为rm\rmvb\wmv\avi\mp4\3gp\mkv,视频清晰度不低于480p。声音需与视频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四)凡已获省级以上比赛等级奖的作品,不作为此次评选节目范围;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负责,且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作品参展资格。
(五)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展播。
(六)省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陈贤章,电话:0591-87721195,13705046076,投稿邮箱:445388099@qq.com。
五、投票、展示平台
通过福建工会网、八闽工会人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投票活动,并通过东南网等平台包装、展示和推广,打造一档生动丰富的的职工网络春晚。
六、评选办法
采取网络投票和评委评选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专家评委初选入围2个项目各30个、共60个节目,上网进行连续15天公众网络投票,再结合评委评选,(网络和评委各占50%权重)最后2个项目各评选出“十佳”节目,整编成晚会进行网络展播,并推荐作为各地工会“两节”送文化的备选节目。
七、奖励项目
(一)节目奖:全省“十佳”职工网络节目、全省“十佳”企业之声及入围节目,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网络参与奖:(1)公众参与节目评论,精彩评论给予话费奖励,福建工会网和八闽工会人微信各取50名;(2)公众参与评选投票奖,公众投票期间,福建工会网和八闽工会人微信每天各取前10名投票者,给予奖励话费,不重复获奖。
附件:全省职工才艺网络评选展播节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