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日前,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闽工办〔2020〕28号),决定在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期间表彰一批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就做好省直机关工会系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省总工会分配给省直机关推荐名额:省模范职工之家10个、省模范职工小家10个、省优秀工会工作者12名。
二、申报推荐对象
本次申报推荐对象为省工会十三大召开(2015年)以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
1.申报推荐对象
省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推荐对象为: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各级基层工会,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省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对象为:各基层工会所属的分工会或工会小组。
2.申报推荐条件 (1)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开展创建,并符合《“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要求。
(2)一般应具有相关的荣誉基础。
(二)省优秀工会工作者
1.申报推荐对象
从事工会工作满3年的在职工会干部。省工会十三大以来工作满3年的退休工会干部也可参与评选申报。厅级干部不参与评选申报。
2.申报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工会工作,熟练掌握工会业务知识,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受到职工广泛信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努力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作风民主,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5)推荐人选为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必须连续三年会员评家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一般需有相应的荣誉基础。
(三)其他要求
1.凡具有《“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4.3负面清单”情形的,不能申报推荐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
2.此前已获得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的,不重复参加评选。
三、申报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以厅局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按组织发动、基层申报、厅局推荐、考核验收、研究上报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发动。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组织实施,不设直属机关工会的,由厅局机关工会组织实施。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符合条件基层工会积极申报。
(二)基层申报。各基层工会、工会小组(分工会)按照《“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
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在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本级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上级工会申报。
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和公示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统一组织进行。
(三)厅局推荐。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汇总基层工会申报情况,召开本级工会委员会研究,征得同级党组织及厅局党组(党委)领导同意后,确定推荐名单,于5月11日(星期一)前向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推荐。
(四)考核验收。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于5月中下旬,按照《“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进行考核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参评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省总工会将根据申报推荐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复核。
(五)研究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根据申报推荐和考核验收的情况,在省总工会分配的名额范围内,按程序研究确定推荐名单,于5月底前上报省总工会。
四、有关要求
1.要把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与推进“大抓基层”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基层工会自觉与《“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对标对表,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存在问题,把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申报推荐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把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富有成效的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推荐出来,注重把在“抗疫情、助复工、促发展”中做出成绩的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荐出来,体现鲜明导向。
3.要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职工之家创建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推广,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五、相关事项
本通知及福建省地方标准《“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各类申报推荐登记表可登录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pg电玩城-pg电子娱乐试玩w.fjszgh.gov.cn)“pg电子娱乐试玩的公告栏”下载。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于5月11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挂号交换至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交换号23,署名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李凤俊同志收),或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十一层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系人:李凤俊,联系电话:87551770。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