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基层工会,省直各工会工作联系片:
根据《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闽直工会〔2014〕4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基层工会申报、有关厅局直属工会或工会工作联系片考核验收及省直工会组织抽查,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现确认福建省闽江监狱工会委员会等5个基层工会(名单见附件)为省直机关合格职工之家(2015年),合格职工之家的时间自考核验收为合格之日起计算。
希望上述被确认为合格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争创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各基层工
会要进一步落实《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闽直工会〔2014〕45号),不断深化建家工作;尚未进入省直机关合格职工之家行列的基层工会,特别是成立三年以上但仍未成为合格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应认真整改、积极作为,在两年内创建合格职工之家。各工会工作联系片和厅局直属工会要加大建家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按相关要求组织好合格职工之家的申报受理、考核验收和报请核查与确认工作。
附件:省直机关合格职工之家名单(2015年)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6年1月21日
附件
省直机关合格职工之家名单(2015年)
(共5个)
福建省闽江监狱工会委员会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会委员会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工会委员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