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直属(机关)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引导全省职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0〕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请按照省总工会要求,于本月底前填好《福建省2020年疫情期间工会参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可从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下载),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省直工会邮箱:szjgghlmb@163.com。3月份以后每周报送一次。联系人:廖孝辉,电话:18950393723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0年2月27日
闽工办〔2020〕12号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引导
全省职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期间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全国总工会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省各级工会要积极行动起来,
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筑牢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全力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等各类人员防护手册的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建立企业主责、工会作为的相关防控机制。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和通报承诺制度,教育引导职工主动做好健康申报,按照“坚守岗位、坚守职责、坚守阵地,统筹协调、靠前指挥、严防死守”的要求,保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策落实落细落地。
二、重视职工群众的健康防护
要积极配合做好复工复产前后的各项防疫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对返厂复工人员进行细致的排查统计,落实相应检查和隔离观察制度;加强口罩、护目镜、体温计、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准备;细化发生员工发烧、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企业工作生活人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上班入厂人员体温测量、口罩防护检查,严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完善每日健康异常员工统计与上报制度,加强疫情应急医疗卫生处置工作;强化厂区、设备、车辆、餐具等的消毒防护,有条件的单位应开设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心理援助专线,做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加大一线职工的关心爱护力度,特别是对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要及时纳入慰问帮扶范围,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三、履行工会组织的监督职能
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协助政府行政部门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查漏洞、补短板、治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正常开工开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盯住重点、抓住关键、发现盲点、解决问题,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要强化工会培训,帮助企业抓好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顶岗”作业,做到安全措施没到位不复工复产。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按照当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做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对违规复工复产的企业,工会组织要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的政治引领
工会报刊、电台、新媒体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守好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做好当前防控阻击新冠疫情形势下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递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准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全国总工会的工作要求。要用群众习惯的表达方式、认可的资讯语言、熟悉的宣传手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准确解读防控措施、积极传播卫生知识、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要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主动作为,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和企业行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模范事迹,对事迹突出的抗疫情保生产先进典型要专项予以表彰或者在各种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在社会上营造万众一心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良好氛围。
五、确保疫情防控的工作实效
要加强与政府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特别是当前新冠疫情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省里出台的有关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关注国有企业、外资和民营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及重点项目的扶持帮困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带动各个行业全面复苏进步。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增强防控疫情部署的执行力,毫不懈怠地做好各项检视督导工作,防止特殊时段特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将本辖区、本行业(系统)2020 年1 月24日至2 月25 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附件表格要求于2 月29 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总工会劳动部。3 月份后要求每周报送一次。
联系人:曾一洲,联系电话:0591-87918137,电子邮箱:fjszghldb@163.com。
附件:福建省2020 年疫情期间工会参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福建省2020 年疫情期间工会参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检查指导方式 |
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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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数 |
解决隐患数 |
存在重大隐患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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