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19〕32号)精神和今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安排,经研究,今年继续在省直机关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普遍资助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具体包括:(1)纳入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2)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严重残疾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就学子女;(3)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就学子女。
(二)重点资助2019年考入高中、中专、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三)其他在校就学的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办法
(一)多措并举。采取现金资助、帮助协调安排暑期勤工俭学、组织协调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提供帮助,确保全面覆盖、应帮尽帮,不让一个职工子女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
(二)分级资助。2019年考入中专、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的特别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可以由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向省直工会申报现金资助。其他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由所在基层工会采取相应方式给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省直工会现金资助中专、中高等职业(技工)院校标准为每人3000元,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标准为每人5000元;基层工会资助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就学子女的档案资料,精准实施,确保不遗漏一户一人。同时,要积极筹措助学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妥善安排工会经费,积极争取行政等方面支持。
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资助工作,凡列入资助对象的,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申请省直工会补助的,请如实填写《2019年省直工会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可从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下载),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版邮寄或传真到省直工会,同时将excel文档发到邮箱:1007057912@qq.com。
3.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情况(500字以内)请于8月15日前报省直工会,同时欢迎报送活动照片(请附文字说明)。
联系人:郑姗姗 电话:87808267 传真:87604681
附件: 2019年省直工会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登记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