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推动第十期省直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扩大受益率,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经研究,现就提高医疗互助补助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院补助。(1)凡住院1天以上(含1天)即可申请住院补助,取消“5天以上才能申请补助”的规定。(2)住院补助标准由每天50元提高到100元。
二、提高住院净自付补助。住院净自付补助起补点由5000元降为3000元,按50%补助的上限3万元降为2万元,调整后的补助标准为:(1)净自付3000—20000元的,按50%比例给予补助;(2)净自付2万元以上(不含20000元)的,按70%比例给予补助。
三、有关事项
1、申请住院和净自付补助请登录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下载《第十期省直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住院和净自付补助申请表》。
2、只申请住院补助、不申请净自付补助的,同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基层工会审核盖章、主席签名);(2)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要提交核验);(3)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福建省省级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表(需加盖医院公章;如提供复印件,原件要提交核验);(4)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3、新的标准自2019年7月18日起执行,至第十期医疗互助补助结束,不溯及以往。
4、本通知同步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上发布。请各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宣传,及时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如有疑问,可向医疗互助中心咨询(李新春:87726511、13003827077;曾杨君:87725227、13960805122)。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9年7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