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17〕44号)转发你们(电子文档同时刊载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请遵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省直单位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省直工会邮箱(fjszjggh@163.com)。
附件:2017年省直单位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2017年省直单位
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
(5~9月)
企业单位工会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1、本单位工会共筹集慰问资金及实物 万元,共慰问工地 家、职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
2、本单位工会与企业行政联合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 次,自行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次,共查实问题 个,督促整改 个。
3、本单位工会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 次,惠及职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督促高温津贴发放 万元;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次,惠及职工 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资料 份。
4、今年新建的“清凉驿站” 家。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闽工办〔2017〕44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迎来金砖会晤在我省举办之年。各级工会要从安全发展、维护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措施督促用人单位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检查更新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向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及时安排调整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作业造成的职业危害,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二、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针对夏季维稳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找准切入点,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露天施工、冶金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要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工作休息时间、个体防护、高温津贴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排查整治身边隐患,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三、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高温津贴政策
各级工会要通过监督检查、舆论宣传等多种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9号)文件精神,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每年5月至9月份。
四、深入开展“夏送清凉”职工慰问活动
“夏送清凉”职工慰问活动是工会的传统工作和品牌活动,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要根据本地的天气变化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安排适当经费,由领导带队,深入有典型示范的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要结合“夏送清凉”慰问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宣传咨询活动,不但要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要加强“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夏送清凉”职工慰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进一步加大“清凉驿站”建设力度
“清凉驿站”建设是工会精准服务户外作业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亮点。各级工会要继续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清凉驿站”建设活动中来,引导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都来关心环卫工人、关心高温下的劳动者。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站点的布局进行重新规划,综合考虑市镇街道布局、人流密度、服务条件以及环卫工人的实际需求,拾遗补缺、消除盲点,积极增设一些新的站点,使“清凉驿站”逐渐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打通服务高温下劳动者的最后“一公里”。要按照省委巡视整改意见的要求,对原有的“清凉驿站”进行重新清理整顿,撤销个别不能发挥作用的站点,对服务到位、群众反映好的站点进行适当奖励。对清理整顿后的站点要重新进行登记,明确站点所在的店名、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本辖区为单位统一标识图案、统一服务项目、统一宣传口径,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实名管理制度。
六、及时报送防暑降温信息和工作总结
各级工会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安监、人社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请各设区市总工会务必将2017年职工防暑降温慰问工作总结和《2017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于9月15日前报送省总工会。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