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部署要求,省直工会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夏送清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送清凉”对象和人数
1、厅局(集团、公司)直属单位中经常在室外开展工作、条件艰苦等工作人员,厅局机关人员一般不作为“夏送清凉”对象;
2、每个厅局一般选择1个直属单位或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人数一般以20—50人为宜。
二、“夏送清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确定“夏送清凉”对象单位,如实填写《2017年省直机关“夏送清凉”报名表》(见附件),并7月15日前将纸质报送到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到fjszjggh@163.com。
2、省直工会对各单位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于7月31日前,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将“夏送清凉”经费转到基层工会账户。
3、8月15日前,基层工会将“夏送清凉”落实到职工个人。
4、8月31日前,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将开展“夏送清凉”活动情况(500字内)报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同时欢迎报送活动照片(请附文字说明)。
三、有关事项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有关基层工会也应结合实际开展“夏送清凉”活动,体现对艰苦岗位职工的关心关怀。
2、省直工会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调研,了解有关单位及其基层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情况,对“夏送清凉”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3、本通知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上发布,《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专区”上下载。
4、有关事宜请与省直工会权益部联系。联系人:刘华开:87614478、13960826861;林向东 87541778, 13705997675。
附件 : 2017年省直机关“夏送清凉”报名表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7年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