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16〕46号)精神和今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安排,定于7—8月期间继续在省直机关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普遍资助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具体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以内的职工就学子女;(2)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严重残疾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就学子女;(3)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就学子女。
(二)重点资助2016年高考录取大专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校或专业)。
二、资助办法
(一)多措并举。采取现金资助、帮助协调安排暑期勤工俭学、组织协调结对帮扶、争取政府助学金等多种方式提供帮助,确保全面覆盖、应帮尽帮,不让一个职工子女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
(二)分级资助。2016年高考录取本科以上院校、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可以由基层工会向省直工会申报现金资助。其他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由基层工会采取相应方式给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省直工会现金资助每人不少于3000元,基层工会现金资助每人不少于2000元,勤工俭学、结对帮扶等所实现的资助金额每人一般不少于2000元。
三、工作要求
1、要把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实施职工温暖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会帮助职工解困脱困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就学子女的档案资料,确保不遗漏一户一人。同时,要积极筹措助学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妥善安排工会经费,积极争取行政等方面支持,确实需要可发动职工捐款献爱心。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资助工作,凡列入资助对象的,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申请省直工会补助的,请如实填写《2016年省直工会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可从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下载),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纸质版邮寄或传真到省直工会,同时将excel文档发到邮箱:891088744@qq.com。
3、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情况(500字以内)请于8月31日前报“省直机关职工服务中心”,同时欢迎报送活动照片(请附文字说明)。
联系人:江小明 电话:87550386
甘丽莺 电话:87725227
传 真:87725227
附件:《2016年省直工会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登记表》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