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对象。省直机关各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办事服务窗口均可推荐。重点面向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通讯保障、行政办理、医疗卫生、纪念馆博物馆等行业的服务窗口。在各单位举办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办事服务窗口作为优先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应符合《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推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闽工〔2018〕24号)的要求,达到“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的标准,在2021年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成为本行业的标杆。其中,“福建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中的服务窗口(集体),“福建省五一先锋号”授予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内设处(科)室、服务窗口(集体)。上述文件请登录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查阅。
三、推荐程序。(1)被推荐的服务窗口(集体)所在的基层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上报主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4)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研究,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厅局党组(党委)同意后,统一报省直工会审核。
四、有关要求。请各厅直属(机关)工会汇总后,于3月21日(星期一)前,将《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推荐表》(附后,一式2份)上报到省直工会劳动部,同时。
省直工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
联系人:郭璐;联系电话:0591-87808267;传真:0591-87604681。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