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总工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劳动部、省级有关产业(系统)工会:
根据全总《关于申报推荐2020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工劳经字〔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要求。2020年度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重点对劳模创新工作室正在开展的技术攻关项目进行补助,申报推荐项目应具有群众性和自发性,凡属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内的项目,或所在单位年度计划内的重点科研项目,不在本次资金补助范围之内。
二、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是经省总工会命名的示范性或重点建设劳模工作室,省级劳模工作室的项目特别突出的,也可酌情申报。各单位应优先推荐一线职工创新项目。
三、填报说明
1.请各推荐单位对遴选符合条件的创新项目,组织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9月28日前先以电子版报省总工会审核通过后,于10月9日前将纸质版报省总工会。
2.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应在封面“所在单位”处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将取消推荐申报;
3.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表格第“一”至“六”项,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填写第“七”项,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曾宇华,联系电话:0591-87733653,电子邮箱:fjslmb@163.com,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福建省总工会。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
福建省总工会劳动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