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1.加快各级劳动模范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全省命名600家以上“省级劳模工作室”,命名“省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更好地发挥劳模工作室在产业企业发展中的“推进器”作用、在技术创新中的“催化剂”作用、在培育人才中的“孵化器”作用以及在社会文明中的“正能量”作用。
2.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成立劳动模范联盟,围绕基础设施快捷联通、产业发展合理分工、试点平台政策共享、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等内容开展协作互助、研发互联,加强项目对接、人才交流、信息互通,推动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共赢发展。
3.鼓励先进模范立足岗位开展科技发明、“五小”创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引领广大职工群众钻研技术、攻坚克难,直接服务企业生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荐优秀成果参评省科学技术奖和参加国内外发明展,提升成果“含金量”和转化率。
4.改进和提升“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模式,先进模范参展项目达到30%以上,重点做好先进模范签约项目的服务、追踪、推进和管理工作,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
二、汇聚建功立业力量
5.在全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名师带高徒”三年(2018—2020年)专项活动,每年发动1000名先进模范与新进员工、转岗员工以及技能尚未达标的员工结对,签订师徒传帮带协议,进行定期目标化培养,努力培养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和产业工人。
6.引导企业家劳模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龙头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积极搭建公益活动平台,引导劳模企业家弘扬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发动农民劳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工创业联盟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民创业创新、就地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迈进全面小康。
7.依托五一劳动奖状、工人(五一)先锋号获奖单位(集体),重点推动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深入开展区域内及区域之间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三大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开展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让先进模范成为实现高质量赶超目标的排头兵。
8.动员200家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行动,围绕项目建设目标,推进“比项目质量、比项目进度、比安全生产、比技能创新、比文明施工、比科学管理、创项目精品”劳动竞赛,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与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9.动员并支持金融、环保等单位组织“享支付防风险”和“环境监测”等主题竞赛活动,在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10.以科技、医疗、文化、教育为重点深化“劳模八闽行”,2018-2020年全省每年组织至少30场活动,其中各设区市总工会本级至少组织2场,通过献计献策、送教送医、扶智扶志等多样多元途径与手段,重点为23个扶贫开发县提供多层次服务,让“劳模八闽行”扶贫攻坚行动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
11.深化和加强窗口服务行业“工人先锋号”创建工作,每年创建200个,强化窗口自身建设,促进窗口创先争优,突出窗口典型宣传,提升我省优质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
三、拓展两岸合作空间
12.将在闽工作的台籍职工纳入我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金牌工人、最美劳动者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荣誉称号评选范围,切实增强在闽工作台籍职工的参与感、获得感、成就感,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13.定期举办“两岸先模研讨营”,动员两岸的先进模范参加疗休养、研讨班等活动;组织劳动模范、金牌工人等先模代表赴台参访,切磋技艺;每年开展至少5个工种的海峡两岸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两岸职工深度开展技术交流,发挥各自优势,互学互帮互促,以实际行动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
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14.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劳模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车间、工地,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福建工匠”系列宣传活动,推出多角度、多渠道深度报道和专题栏目,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15.深化劳模八闽行、劳模进校园、劳模读书班、劳模疗休养、困难劳模帮扶、劳模生日致礼、劳模节日慰问、劳模百人百像、高层次学习班等品牌服务,为先进模范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服务,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16.争取在《工人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运用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先进模范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比学赶超、积极投身高质量赶超和新福建建设的伟大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