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省直工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于今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建功十四五、谱写新篇章”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闽直工会〔2021〕13号),提出对基层工会开展主题实践中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给予经费补助。现就申报经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本单位主业主责举办的各类劳动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均可申请补助。对紧扣以下几方面内容开展的竞赛活动项目给予重点补助。(1)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2)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3)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服务祖国和平统一大业;(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5)持续深化生态省建设,打造美丽福建;(6)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申报数量和金额
每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含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申报补助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省直工会参与主办、协办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补助金额。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由主办或承办的基层工会如实填写《省直机关“建功十四五、谱写新篇章”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
2.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认真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7月30日前汇总到省直工会劳动部。
3.省直工会统一审核研究后,于8月份下拨补助经费。
四、有关事项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各基层工会,并以此为契机鼓励、支持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营造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本通知将同时在省直工会网站、闽直工青妇微信公众号发布。
2.各级工会要精心组织竞赛活动,确保突出主题、规范有序、取得实效。组织实施具体办法请参阅省直工会印发的《关于深化省直机关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实施意见》(闽直工会〔2019年〕15号)。
3.要按照“行政经费为主、工会经费为辅”的原则,着力保障竞赛活动所需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规定,具体开支范围、标准可参阅闽直工会〔2019年〕15号文件。
4.未尽事宜,请与省直工会劳动部联系,联系人:廖孝辉,电话:87541778
附:省直机关“建功十四五、谱写新篇章”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补助申报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