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省总工会将于年末表彰一批窗口服务行业争创工人(五一)先锋号竞赛优胜集体,授予“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称号,分配给省直机关10个名额、福州海关2个名额。现根据省总工会《通知》要求,就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省直机关各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办事服务窗口。在各单位举办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办事服务窗口作为优先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1)被推荐对象应符合《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推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闽工〔2018〕24号)的要求,达到“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的标准,做到“目标口号上榜、团队成员亮牌、创建标识明显、监督方式公开”。(2)符合省直工会《关于在办事服务窗口开展创建“五一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闽直工会﹝2018﹞48号)提出的“建设一流机制、追求一流服务、创造一流业绩、培育一流队伍”条件的,均可推荐。上述文件请登录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查阅。
三、推荐程序:(1)办事服务窗口所在的基层工会在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经过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2)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主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由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汇总后统一报省直工会。
四、推荐手续:请各厅直属(机关)工会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将《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推荐集体简要事迹表》(附后,一式3份),上报到省直工会劳动部,。省直工会集体研究后,再通知被推荐单位进行网络申报。
省直工会地址: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
联系人:郭璐 联系电话:87541778,传真:87604681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