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建功立业,2017年10月省直工会下发了《关于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培育对象的通知》(闽直工会〔2017〕46号),在省直机关部署开展福建省五一劳动奖(包括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五一先锋号三项荣誉)培育对象的申报工作。
各基层工会根据省直工会通知要求,认真分析考察本单位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照先进标准,经过民主公开程序,精心筛选推荐,2017年底前向省直工会申报了一批省五一劳动奖的培育对象。
省直工会对基层工会申报的名单进行认真审议筛选,确定了2018年省五一劳动奖的培育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今年正式向省总工会推荐评选表彰省五一劳动奖时,将优先从培育对象中筛选推荐。
希望各基层工会加强对培育对象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培育,给他们创造更多学习锻炼的机会,促进他们不断创一流业绩和新鲜经验。同时,要发挥培育对象的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和调动其他单位、部门(处室)和广大职工对标先进、争创先进,扩大先进面、展示新作为,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附: 1、2018年省直机关“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培育对象名单
2、2018年省直机关“福建省五一(工人)先锋号”培育对象名单
3、2018年省直机关“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培育对象名单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