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会应当于实施审计几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丨每日一学(182)
来源:省直工会
时间:2022-11-15 08:29
第182期
经审会应当于实施审计几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工发〔2011〕2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审会应当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审会主任批准后,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编者按:2022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抓好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并推动工会干部加强工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专业素质能力,从而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5月17日起,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网站和“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开设“工会知识每日一学”栏目,每日一期编发工会工作常用知识。编发内容将作为日后工会干部知识竞答题目来源。敬请关注,及时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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