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期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丨每日一学(166)
来源:省直工会
时间:2022-10-30 09:42
第166期
经期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20年3月2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已经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岗位。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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