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各级工会、团委(总支、支部)、妇委会:
经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省直机关群团组织 “十佳群众工作法”征集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人民至上”理念,总结推广基层群团组织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生动实践,不断增强群团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行动,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福建作为、谱写福建篇章贡献群团力量。
二、活动组织
征集活动由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直机关妇工委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组委会,具体组织各阶段活动。
三、征集内容
省直机关各级工青妇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各项工作中加强与群众联系,紧密依靠群众,推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机制,或者可提炼为机制的成熟经验、创新做法、成功案例。暨可以是工青妇组织各自单独的做法,也可以是共同的做法。重点征集内容:
(1)组织开展群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所联系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机制、做法。
(2)组织动员所联系群众围绕中心、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自觉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投身发展实践,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等方面的机制、做法。
(3)紧盯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帮助所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方面的机制、做法。
(4)加强群团组织领导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推动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有效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等方面的机制、做法。
(5)运用新载体、新手段、新方法,打造群团工作新格局,有效加强群团组织与群众联系等方面的机制、做法。
(6)同时包含以上几个方面的机制、做法,或其他方面可供借鉴推广的机制、做法。
四、征集要求
征集的工作法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标准。
(1)主题突出。选送的工作法要围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主题,突出群团工作特点。命名要直奔主题、准确清晰、简短有力、易懂易记。
(2)特色鲜明。选送工作法中的活动载体和典型做法要有创新性,鲜明、具体、实在地反映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色。
(3)富有实效。在本单位本部门深入实施了一段时间,有效地解决了所在单位群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
(4)可供推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在本单位本系统乃至省直机关推广,发挥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征集宣传步骤
(一)推荐报送。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机关团组织、机关妇委会,要广泛动员所属基层工青妇组织积极参与,把征集过程变成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推动工作的过程。 省直机关各级工会、团委(总支、支部)、妇委会均可单独推荐,也可以联合推荐。由厅级群团组织统一报送。报送方法:填写《省直机关群团组织“十佳群众工作法”申报表》,于 4 月 10 日(星期一)前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至hdl189szghkjgw@fjjgdj.gov.cn 邮箱,纸质挂号交换至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交换号 23,署名李凤俊同志收),或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89 号凯捷大厦十一层省直工会。相关工作法范例将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网站“下载专区”发布,供各单位参考借鉴。联系人:李凤俊,87551770;林雯,87551226。
(二)组织评选。4 月中上旬,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将联合组织进行评审,评出省直机关群团组织“十佳群众工作法”。其他优秀的群众工作法将择优选入“十佳群众工作法”入围奖。
(三)宣传推广。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将联合对获评省直机关群团组织“十佳群众工作法”及“十佳群众工作法”入围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适时公开发布获奖工作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分期分批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省直机关群团组织“十佳群众工作法”申报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福建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