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消费作用,积极助力“开门红”“稳增长”,服务乡村振兴和文旅经济,现就动员省直机关驻村干部共同做好特色农产品和乡村游项目推介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门红”“稳增长”的部署要求,发动省直机关驻村干部积极推介农产品和旅游项目,搭建“情系乡村、全福同兴”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平台,引导省直机关各级工会主动参与农产品消费、乡村游消费,带动社会消费恢复、升温,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和旅游经济发展。
二、明确推介要求
(一)省直各单位驻村干部以实名方式直接向省直工会推荐。原则上推荐驻在村(含所在乡镇)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及当地乡村游项目。县域范围内确有特色的农产品、旅游项目,也可推荐。公司制企业的深加工农产品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农产品、旅游项目应把握以下要求:(1)能让农民特别是脱贫农民直接受益,或者直接有助于乡村集体经济发展;(2)了解产品、项目的质量、数量、服务及价格,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3)要有具体、可行的购买方式、具体联系人等。
(三)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可随时作出推荐。推荐方法:登录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和省直工会微信公众号“屏山e家”的专题专栏之“情系乡村、全福同兴”,或直接登录http://www.fjsen.com/zhuanti/node_305740.htm,按统一格式填报推介信息后报送。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创推介格式,但应有统一格式中的必备信息;自创格式的,请发到省直工会电子邮箱: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
当县域范围内农产品出现批量积压、滞销时,鼓励驻村干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向省直工会作出推介。
三、做好宣传推广
(一)省直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情系乡村、全福同兴”宣传专栏,对驻村干部所推介的产品、旅游项目进行宣传,并搭建常态化展示平台。
(二)省直机关各级工会要积极转发“情系乡村、全福同兴”专栏信息,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宣传。
四、积极促进消费
(一)各级工会要积极采购驻村干部推介的农产品作为节日慰问品。具体采购办法按省总工会《关于〈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闽工〔2022〕18号)第20条规定办理。
(二)各级工会在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时,尽可能将驻村干部推介的旅游项目纳入疗休养行程中,并引导职工个人积极参与旅游消费。疗休养活动的具体组织按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闽工〔2022〕7号)执行。
(三)发动、鼓励职工在日常生活中本着帮扶、助力的原则,自发购买推介的农产品,多到推介的乡村游目的地休闲旅游。基层工会要积极做好协调、团购工作,为职工消费提供方便和必要的服务。
(四)省直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展销、展示活动,搭建线下购销平台。
五、精心组织实施
(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积极意义,发动驻村干部积极开展推介工作,提供必要的帮扶服务。要用心做好后续的宣传、促销、采购、消费等各环节工作,不断增强这项工作的效益效应。
(二)坚持实事求是、互利自愿、重在实效,不做基层不需要、不愿意的事,也不搞违规消费、任务摊派等。
(三)省直工会将指定专人做好推介、宣传的服务工作。各级工会在工作如遇新情况新问题,可随时与省直工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凤俊;电话:0591-87551770。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