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总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 〔2020〕11号),省直机关工会推选上报的2个基层工会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个基层工会小组(分工会)获评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1名同志获评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机关工会委员会
2.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委员会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1.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室工会小组
2.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电器产品检验研究所工会小组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曾荔军 (女) 福建经济学校工会副主席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 〔2020〕11号)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1年1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