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育先进模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提升素质、做好工作,是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近年来,省纪委常委会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同志高度重视先进模范选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省纪委机关工会积极拓展思路,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在先进模范选育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陈义亮等2位同志获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吴丽莹、陈艺良同志获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委厅机关连续八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被省文明办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单位。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目标
思想重视、目标明确是前提。一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都高度重视先进模范的选育工作,坚持把先进模范选育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次评选先进模范,委厅领导都亲自审定方案、提出要求,常委会都进行专题研究。今年1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同志在委厅机关新一届工青妇组织全体成员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把先进性、模范性要求体现到工会等群团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标杆引领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在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有效作为,在推进正风反腐、保证政令畅通上建功立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践证明,清晰的目标定位,为先进模范选育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导航”,确保方向不偏、路线不变。
二、重心上注重平时,厚植基础
平时积累是基础。先进模范的事迹体现在平时,先进模范的选育要注重做在平时。在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省纪委常委会的决策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文明机关创建、和谐机关建设等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建功立业,营造人人争当先进模范的浓厚氛围。在日常宣传中,把每次推荐评选的过程都作为弘扬先进、鼓励模范的过程,及时将机关干部职工获得的表彰、奖励进行公开、公示,引导干部职工向模范看齐、向先进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先进模范,真正让那些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在这些日常工作中,我们发掘了先进事迹,发现了先进人物,培育了先进典型,也为这次“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标准上严格要求,优中选优
标准严格是保障。先进模范是榜样和标杆,先进模范的评选也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在这次“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工作中,我们结合省纪委监察厅自身实际和岗位特点,在省总工会提出的条件之上,再增加了6项标准。包括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严守办案和保密纪律,以及同等条件下,在驻村、承担群团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优先等标准。这些标准,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符合监督执纪机关的特色。通过严格标准,做到优中选优,努力把那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代表评选出来。我们推荐的3名“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个个思想素质过硬,业务工作出色,多次获得地厅级以上表彰。今年“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艺良同志,是“北京2008奥运火炬手”,4次被省纪委机关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参加省委巡视组工作后,一年至少有10个月在巡视监督一线工作,并且巡视成果多质量高,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是纪检监察干部中的优秀代表。
四、程序上规范有序,让人信服
程序规范是关键。在“省五一劳动奖章”培育和推荐工作中,我们着重做好三个关口的工作。一是广泛听取意见,把好推荐关。以机关工会小组(分会)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同时要求,工会小组(分会)推荐本小组(分会)的人选不超过1名,扩大了推荐范围。二是充分酝酿,把好提名关。我们提出了三条原则。包括看票不唯票原则,把得票数作为参考,注重考察日常表现;倾斜原则,面向业务部门,重点考虑一线同志;回避原则,承担具体组织工作的同志,即使票数靠前也不参加推荐。这些原则,特别是回避原则,使我们的工作更有底气。三是强化公开,把好监督关。机关工会就拟推荐人选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了公开讨论,并书面征求机关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的意见,省纪委常委会进行了集体研究。对研究结果,在培育阶段就在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示。公开透明,使评选工作处于阳光之下,确保了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