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直工会预算说明
2018年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工会)预算于2018年5月8日获省总工会批准同意。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直工会2018年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省直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
2.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建功立业活动;
3.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慰问等工作;
4.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和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各项制度;
5.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参与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6.推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7.负责所属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对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的经费、资产进行审计和监管;
8.促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9.履行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直工会现有在职人员18人(在编8人,聘用10人)。工会经费全部为工会自收,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为:基层工会上缴省直工会40%经费中,省直工会本级留成18%,上缴省总工会22%。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省直工会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省总工会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1235”工作布局,着力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着力改进作风、抓细抓实,着力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推进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走前头,为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会工作优势和特点抓实抓细,不断提高“增强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2.着力提升为新时代福建发展建功立业。深入围绕“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的决策部署,开展“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3.着力提升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坚持突出思想内涵和文化品位,坚持注重职工广泛参与,进一步拓展提升文体活动,努力建设健康机关、和谐机关、活力机关。
4.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坚持业务所要、职工所需、工会所能三者统一,坚持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三者并重,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为建设与新福建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职工队伍作共享。
5.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注重普惠服务、注重经常常态、注重精准有效,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真心实意办实事解难事,让广大干部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
6.深入实施职工之家建设工程。按照“强基础、补短板、增活力”要求,盯住规定性、基础性项目,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推动职工之家建设更加扎实、更加有效。
7.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着眼于保证政治方向、严守纪律规矩、增强组织功能、促进工作落实,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的保障机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省直工会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 省直工会收入预算为3115.33万元,其中:其中拨缴经费收入2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5.33万元,银行利息等收入50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786.8万元,其中:职工活动支出175.5万元,维权支出578万元,业务支出130.3万元,行政支出144.5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45万元,其他支出3.5万元,预备费8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未安排公车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赴港、台考察交流工会工作。主要原因是: 今年拟安排赴港参访交流工会工作,去年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境外、省外工会工作来访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附表:
1.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总表
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省直工会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工会)2017年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省直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
2.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建功立业活动;
3.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慰问等工作;
4.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和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各项制度;
5.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参与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6.推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7.负责所属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对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的经费、资产进行审计和监管;
8.促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9.履行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省直工会现有在职人员18人(在编8人,聘用10人)。工会经费全部为工会自收,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为:基层工会上缴省直工会40%经费中,省直工会本级留成18%,上缴省总工会22%。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省直工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着力提升建功立业、职工文体“两大活动”,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职工温暖、职工之家建设“三项工程”,着力健全领导指导、工作运行、经费管理、干部培训、评价激励等“五项机制”,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促进广大职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建功立业。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重要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着眼于讲政治、跟党走,加强政治学习,抓好传达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持续推进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为新福建建设建功立业进一步深化。聚焦“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建功立业活动,扎实抓好营造氛围、主题竞赛、典型引领等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第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3.职工文体活动更加丰富。从省直机关面上情况看,省直工会所组织的重点活动,各单位积极响应、踊跃参与。
4.职工关怀帮扶工作持续拓展。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坚持多措并举、精心落实,服务职工的普惠性、多样化、精准度同步增强。
5.基层组织基层不断夯实。围绕“六有”目标,突出“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推动职工之家建设工程深入实施。
6.工会工作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着眼于保证政治方向、严守纪律规矩、规范运行程序、促进工作落实,统筹推进“五项机制”建设。
7.省直工会党支部建设切实加强。省直工会党支部坚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主线,认真实施“1317工作法”,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16.05万元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3516.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拨缴经费收入2990.0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61.35万元。
3.其他收入364.67元。
(二)支出总计1478.42万元
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1478.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活动支出15.82万元。
2.维权支出618.75万元。
3.业务支出89.86万元。
4.行政支出120.2万元。
5.资本支出1.14万元。
6.补助下级支出629.48万元。
7.其他支出3.17万元。
8.本年结余2037.63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9.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2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9.26万元,为省总工会组织省直机关工会干部赴台参访考察费用。
附表:
3.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总表
4.“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