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以下简称省直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
2、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建功立业活动;
3、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慰问等工作;
4、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和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各项制度;
5、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参与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6、推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7、负责所属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对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的经费、资产进行审计和监管;
8、促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9、履行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直工会现有在职人员17人(在编8人,聘用9人)。工会经费全部为工会自收,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为:基层工会上缴省直工会40%经费中,省直工会本级留成18%,上缴省总工会22%。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省直工会总体要求是:按照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省总工会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这一主线,着力提升“两大活动”,着力实施“三项工程”,着力健全“五个机制”,促进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转型升级,引导广大职工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宏伟实践中建功立业。围绕上述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学习领会“三性”重大要求。进一步学习领会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这一重大要求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自觉把“三性”要求贯穿到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各个方面。
2、着力提升服务中心建功立业活动。聚焦“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这一中心任务,广泛开展“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建功立业活动,着力提升站位、提升内容、提升效应,引领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在服务全省经济发展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3、着力提升职工文体活动。围绕“迎接十九大”这个主题,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重大节日、重要时点专题活动,在促进常态化、群众化上下功夫,在提升思想内涵和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反对娱乐化、庸俗化、少数化,引导干部职工丰富精神生活、增强精神力量。
4、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着眼于工会所能、单位所需、职工所缺,盯住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核心业务必备必需,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促进干部职工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5、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突出维权帮扶、突出普惠服务、突出精准有效,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真心实意解难事办实事,让广大干部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
6、深入实施“职工之家”建设工程。围绕“六有”目标,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主体作用,不断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干部职工认可的职工之家。
7、进一步健全工会工作机制制度。着眼于保证政治方向、严守纪律规矩、增强组织功能、促进工作落实,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走前头提供保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省直工会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省直工会收入预算为3140万元,其中:其中拨缴经费收入26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万元,银行利息等收入400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658万元,其中:职工活动支出41万元,维权支出558万元,业务支出154万元,行政支出153万元,资本性支出1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88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预备费5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赴台参访交流工会工作。主要原因是: 今年安排赴台参访交流工会工作,去年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境外、省外工会工作来访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附表:1.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总表
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以下简称省直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
2、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建功立业活动;
3、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慰问等工作;
4、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和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各项制度;
5、推动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参与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6、推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7、负责所属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对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的经费、资产进行审计和监管;
8、促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9、履行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省直工会现有在职人员19人(在编9人,聘用10人)。工会经费全部为工会自收,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为:基层工会上缴省直工会40%经费中,省直工会本级留成18%,上缴省总工会22%。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省直工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省总工会十三届二次全委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为主线,着力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着力夯实基础、激活基层,推动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凝聚力量、建功立业。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取得新进展。
2、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3、职工服务帮扶工作取得新进展。
4、职工文体活动取得新进展。
5、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
6、工会经费管理取得新进展。
7、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
8、自身建设取得取得新进展。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55.12万元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3755.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拨缴经费收入3252.2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12.02万元。
3.投资收益收入4.85元。
4.其他收入 385.97元。
(二)支出总计1169.01万元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1169.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活动支出82.83万元。
2.维权支出562.63万元。
3.业务支出95.81万元。
4.行政支出149.57万元。
5.资本支出6.49万元。
6.补助下级支出269.73万元。
7.其他支出1.95万元。
8.本年结余2586.11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台湾社团来访交流和合唱团邀请指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12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支出5.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上年相比下降6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
附表:3.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总表
4.“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