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日前,省总工会根据省纪委的部署,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闽工﹝2016﹞106号,附后)。现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及时把《工作方案》传达到所属基层工会,要求基层工会全面开展自查,并向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报送《工会经费违规使用情况汇总表》(见《工作方案》附表)。
2、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尽快开展自查,并于9月25日前将本级《工会经费违规使用情况汇总表》(见《工作方案》附表)报送到省直工会。
3、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按《工作方案》确定的比例,于9月底前对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工会经费违规使用情况汇总表》(见《工作方案》附表)报送到省直工会。
4、省直工会将于近日到部分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开展第一次专项督查(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督查的主要内容见《工作方案》。
5、今后,省直工会每季度对部分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各厅局直属工会每季度一次对本级和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会经费违规使用情况汇总表》(见《工作方案》附表)报送到省直工会。
6、省直工会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0591—87503170、87566975;举报信箱: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财务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邮编350001)。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应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咨询电话:江小明:87550386 杨碧珍:87503170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