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自查自纠。省直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各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工会在做好本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对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抽查。
2、按时完成,及时上报。省直各基层工会于5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表格(见附件)(含电子文档)一式三份报各联系片财务片长(表格可从福建机关党建网站或各联系片财务工作联络群下载),经各联系片和省直工会财务部汇总后上报省总工会财务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直工会将于6月15日前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5年4月20日